房屋稅2.0(囤房稅2.0)新制上路後,改採全國總歸戶方式計算,不再侷限單一縣市。要適用自住優惠稅率,房屋須同時符合三項條件:不得出租或營業使用、須供本人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、且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須在該屋辦竣戶籍登記,同時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全國合計須在3戶以內。
未辦竣戶籍登記的後果相當可觀:以課稅現值100萬元試算,自住稅率(1%~1.2%)稅額約12,000元,若未設籍改按非自住稅率(2.0%~4.8%)課徵,稅額暴增至48,000元,相差4倍,30年下來稅負成本恐增加逾百萬元。依規定,須於每年3月下旬(多為3月22日前後,實際日期依當年例假日順延)前辦竣戶籍登記,才能適用當年度優惠稅率;逾期最快也要等到隔年度才能改列自住稅率。
從瀚信會計師事務所的角度來看,這則新制有幾個地方特別容易踩雷:
第一,換屋、繼承、預售屋交屋族群最容易忽略設籍。新買房、剛繼承房產、或預售屋剛交屋的客戶,常常因為戶籍還沒遷過去、或戶籍仍留在舊地址,不知不覺被歸入非自住稅率,多繳好幾倍稅金。
第二,全國總歸戶讓「多屋族」無所遁形。過去部分人透過將房屋分散登記在不同縣市規避囤房認定,新制上路後全國房屋數量會被整體計算,持有多戶不動產者的稅務曝險需要重新盤點,且別忘了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房屋合計要在3戶以內才符合自住條件。
第三,建議每年年初主動檢視名下所有不動產的戶籍設籍狀況,尤其是換屋、繼承取得、剛完工交屋的房產,避免因一時疏忽多繳不必要的稅金。
若不確定名下不動產是否符合自住稅率資格,歡迎透過瀚信會計師事務所的「不動產稅務診斷」服務,一次盤點戶籍、持有狀況與稅務風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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