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稅專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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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貸利息想列舉扣除?三個要件缺一不可,而且要先扣掉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

綜合所得稅選擇列舉扣除額者,購屋借款利息每一申報戶以1屋為限,當年度實際支付的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,以餘額列報,每年上限30萬元。適用要件包括房屋登記於本人、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名下、課稅年度在該地址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、並取具金融機構的當年度利息單據。轉貸者仍可就原始購屋借款未償還額度內的利息列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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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公司設在自己名下的房子,沒收租金也要報租賃所得:國稅局按當地一般租金設算,復查照樣被駁回

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5類第4款及施行細則第16條第2項,個人將房屋無償供本人、配偶及直系親屬以外的個人或法人作營業使用,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情況設算租賃收入課稅。臺北國稅局案例中,屋主把房屋無償供自己擔任負責人的公司設籍營業使用,主張公司未列報租金支出,復查仍遭駁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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