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案第二、三年,客戶開始問「你有沒有統編?可以開發票嗎?」,五月報稅時又發現自己花了不少錢買設備,國稅局卻只按固定比例扣費用。這時候「要不要乾脆開公司」就成了每個自由工作者都會想的問題。
這篇文章從接案收入在稅法上到底算哪一類開始,說明執行業務所得(9A)與稿費(9B)的差別、財政部費用標準怎麼用、被扣 10% 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門檻,最後用一張表比較「個人接案、行號、有限公司」,並告訴您什麼情況下開公司才真的划算。
接案收入在稅法上算哪一類?薪資、執行業務所得還是其他所得
個人的收入要繳綜合所得稅,所得稅法第14條把所得分成十類。和接案者最有關的是三類: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、第三類薪資所得,以及第十類其他所得(坊間常把薪資說成「第一類」,其實第一類是營利所得,也就是股利與行號盈餘)。
- 第二類執行業務所得:業務或演技收入減除房租、器材折舊、雇用人員薪資、旅費等直接必要費用後的餘額。
- 第三類薪資所得:職務上或工作上取得的薪金、工資、津貼、獎金等,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後的餘額。115年度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為 22.7 萬元。
- 第十類其他所得:不屬於前面各類的所得,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的餘額計算。
誰是「執行業務者」?所得稅法第11條第1項列舉律師、會計師、建築師、技師、醫師、藥師、助產士、著作人、經紀人、代書人、工匠、表演人,最後還有一句概括規定:「及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」。這句話是自由接案者能不能適用執行業務所得的關鍵。
沒有證照的接案者,收入算執行業務所得嗎?
常見的誤解有兩種:一種說「沒有專業證照就不能報執行業務所得」,另一種說「只要是接案就一定是 9A」。兩種都不完全正確。
第一,所得稅法第11條的「其他以技藝自力營生者」並不以證照為前提。財政部每年公告的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,就把「程式設計師」「表演人」「命理卜卦」「經紀人」等沒有國家證照的業別列在裡面,甚至另有「未具律師資格辦理訴訟代理人業務者」「未具會計師資格單獨執行會計業務者」等項目,可見沒有證照不等於不能是執行業務者。
第二,真正的判斷重點是「你是獨立以自己的技藝營生,還是在別人的組織裡提供勞務」。如果您受雇於公司、接受指揮監督、按時上下班,拿到的就是薪資;即使雙方沒簽勞動契約,若是機關、公司或翻譯社等聘請個人處理其本身業務所需的工作,國稅局也常認定為薪資所得。以翻譯為例,臺北國稅局曾說明:以本人翻譯的文稿讓售他人出版或刊登,屬稿費(執行業務所得);但公司、事務所或翻譯社聘請個人翻譯專利或其他文件供其營業之用,所支付的報酬應按薪資所得課稅。
第三,所得類別看實質,不是看付款方在勞務報酬單上勾哪一格,同一種工作不同客戶可能開 9A 或 50(薪資)。建議您把合約、報價單、交付紀錄保存好,若所得類別明顯錯誤,應請付款方更正扣繳憑單;對個別工作的歸類有疑問時,最穩妥的做法是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,而不是自己換一個比較有利的類別申報。
9A 與 9B 差在哪?稿費每年 18 萬元免稅怎麼算
扣繳憑單上的「9A」是一般執行業務報酬,「9B」則是稿費、版稅、樂譜、作曲、編劇、漫畫及講演的鐘點費。兩者都屬執行業務所得,差別在於 9B 有額外的免稅額度: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23款規定,個人這類收入全年合計不超過 18 萬元的部分免納所得稅。
超過 18 萬元的部分,依財政部「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,著作人可減除 30% 必要費用(自行出版者 75%)。舉例來說,一位插畫作者全年稿費 30 萬元:先減除 18 萬元免稅額,剩下 12 萬元再減 30% 費用,應申報的執行業務所得為 8.4 萬元。
注意 18 萬元是每人全年合計額度;另外到學校、公司「上課」的授課鐘點費通常屬薪資,不是 9B 的講演鐘點費。
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是什麼?程式設計 20% 怎麼用
執行業務所得原則上應設帳、核實計算。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,執行業務者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,詳細記載業務收支,業務支出應取得確實憑證,費用列支準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的規定。財政部賦稅署也曾明白表示:財政部頒訂的費用標準,只是提供未依法設帳記載的業者推計所得額使用。
換句話說,如果您沒有記帳、無法提出證明實際所得的帳簿文據,國稅局就用「收入 × 費用率」推算必要費用。財政部於 115 年 3 月 27 日以台財稅字第11404667891號令發布「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」(適用 115 年 5 月申報的 114 年度所得),與接案者相關的幾項如下:
| 業別(114年度標準) | 費用率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著作人(稿費、版稅、講演鐘點費等) | 30%(自行出版 75%) | 先減除全年 18 萬元免稅額後,超過部分適用 |
| 程式設計師 | 20% | 收入 100 萬元,推計所得 80 萬元 |
| 表演人、節目製作人 | 45% | 演員、歌手等 |
| 一般經紀人 | 20% | 仲介、經紀收入 |
| 美術工藝家 | 工資收入 20%;工料收入 62% | 自備材料者費用率較高 |
常見的設計、翻譯、剪輯、攝影等接案工作,在費用標準中並沒有獨立列項。費用標準規定,未列舉的業別由稽徵機關依查得資料或相近業別的費用率認定。因此網路上流傳的「設計費用率多少」「翻譯費用率多少」,多半是推測,不宜直接引用。
當實際費用明顯高於費用率時(例如購置攝影器材提列折舊、租工作室、支付外包費用),取得合法憑證並確實記帳,就能按實際費用計算所得;若主要成本只是自己的時間與一台電腦,用費用標準反而簡單。
接案被扣 10% 和二代健保補充保費:2 萬元門檻怎麼看
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,機關、團體、學校、事業等給付執行業務者報酬時,應依規定扣繳率扣取稅款。依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」第2條,居住者的執行業務報酬按給付額扣取 10%(9A、9B 都一樣);同標準第13條規定,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 2,000 元者免予扣繳,也就是單次給付 2 萬元以下不用扣。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則是另一套規定。依健保署說明,執行業務收入(9A、9B)單次給付達 2 萬元就要按 2.11% 扣取補充保費,單次上限 1,000 萬元,且按收入全額計算、不扣除必要費用。但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、或自營作業參加職業工會而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,其執行業務收入免扣。
兩個門檻剛好在 2 萬元出現差異。以單次給付 2 萬元為例:應扣繳稅額 2,000 元,未超過 2,000 元,不用扣所得稅;但已「達」2 萬元,要扣補充保費 422 元。若單次給付 5 萬元,則扣繳稅款 5,000 元、補充保費 1,055 元,實拿 43,945 元。被扣的 10% 是預繳稅款,五月申報時可以抵減應納稅額,多退少補。
附帶一提,如果客戶把您的酬勞開成薪資(50),兼職薪資的補充保費門檻是單次給付達當月最低工資,115 年為 29,500 元。公司端如何處理補充保費,可參考公司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怎麼算。
個人接案、行號、有限公司比較表
如果決定不再以個人身分接案,常見選項是設立獨資行號(工作室)或一人有限公司。兩者在稅負、責任與開發票上差異很大,詳細比較可參考我們的一人公司開行號還是有限公司總攻略,以下先整理與接案者最相關的差異:
| 比較項目 | 個人接案(執行業務) | 獨資行號(工作室) | 有限公司 |
|---|---|---|---|
| 登記 | 不需商業登記 | 商業登記+稅籍登記 | 公司登記+稅籍登記 |
| 能否開統一發票 | 不能,由付款方開扣繳憑單 | 每月銷售額未達 20 萬元可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,免用發票 | 應開立統一發票 |
| 營業稅 | 無 | 小規模營業人按 1% 查定;未達起徵點免繳 | 一般稅率 5%,向客戶加收,進項可扣抵 |
| 所得稅 | 執行業務所得併入綜所稅(5%~40%) | 行號免繳營所稅,盈餘併入資本主綜所稅;非小規模者仍須辦結算申報 | 營所稅 20%(課稅所得 12 萬元以下免稅);分配股利再課綜所稅,未分配盈餘加徵 5% |
| 費用認列 | 費用標準推計,或設帳核實 | 依帳載或核定 | 依帳簿憑證核實認列 |
| 責任 | 個人無限責任 | 資本主個人負無限清償責任 |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(例外:濫用法人地位) |
| 維持成本 | 最低 | 記帳、稅籍申報 | 記帳、營業稅申報、營所稅申報,成本最高 |
行號是否核定為小規模營業人,除了每月銷售額 20 萬元門檻,國稅局也會考量營業性質;114 年起營業稅起徵點為銷售貨物每月 10 萬元、銷售勞務每月 5 萬元。
什麼時候開公司比較有利?四個判斷點
「開公司比較省稅」是最常見也最危險的說法。以一位年收 120 萬元的程式接案者來看:以 9A 申報,按 20% 費用率推計所得為 96 萬元;若同樣收入改為受雇薪資,減除 115 年度薪資特別扣除額 22.7 萬元後是 97.3 萬元,兩者差距不大。改開公司後多了記帳申報成本,繳完營所稅 20% 分配的股利又要課綜所稅,單純為省稅開公司往往算不過來。值得開公司的情況通常是:
- 客戶要求統編發票:企業客戶或政府標案常要求開立統一發票,個人接案做不到,這通常是最直接的理由。
- 可列費用多、要再投入:需要租辦公室、請員工、買設備、外包給其他人,實際成本遠高於費用標準;公司依帳簿核實認列,盈餘也可以保留在公司再投資(但要注意未分配盈餘加徵 5%)。
- 營收規模大、邊際稅率高:當個人綜所稅適用到 30%、40% 級距,公司可透過合理薪資加盈餘保留做整體規劃;但前提是您真的不需要把所有獲利都拿回個人。老闆薪水怎麼訂,可參考一人公司老闆薪水怎麼訂。
- 需要風險隔離:專案金額大、可能涉及違約或損害賠償時,有限公司股東原則上以出資額為限負責;行號則由資本主負無限責任,這點跟個人接案沒有差別。
反之,客戶不需要發票、成本不高時,繼續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,常常是最有效率的方式。
會計師提醒:自由接案者決定前先做這三件事
第一,先確認每一筆收入的所得類別。把扣繳憑單與沒有憑單的收入整理成一張表,類別錯誤請付款方更正;沒被扣繳的收入仍須申報。
第二,至少記一年的帳。把收入、器材、軟體訂閱、外包與租金整理清楚,就能比較費用標準推計和核實認列何者合理,也是日後估算開公司稅負的依據。
第三,開公司前先算完整成本,不只看稅率。把記帳與申報費用、營業稅、公私帳分開的管理成本、股利再課稅都放進去比較;若決定設立,請從一開始就把公司帳戶和個人帳戶分開,避免日後產生股東往來的稅務爭議,可參考公私帳分開與股東往來。
若您正在評估從個人接案轉為行號或公司,或想知道自己的接案收入該如何設帳、核實申報,歡迎與瀚信會計師事務所聯繫,我們可以協助您試算不同組織型態的稅負、規劃設立流程,並處理後續記帳與申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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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11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14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4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5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66條之9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71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所得稅法》第88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第2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》第13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公司法》第99條
- 全國法規資料庫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》第13條
- 財政部《一百十四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》
- 財政部賦稅署《執行業務者應設置帳簿核實申報所得,費用標準僅供未設帳者推計所得使用》
- 財政部《公告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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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本文為一般稅務資訊分享,個案仍須依實際情況及適用法令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