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設好、案子開始進來,很多一人公司老闆第一個卡住的問題不是業績,而是「我每個月該從公司拿多少錢?」有人聽說老闆薪水不能報費用,乾脆一毛不領;也有人每個月想到才從公司帳戶轉錢出來,年底才發現帳上一團亂。
本文以有限公司為例,說明負責人薪資列為公司費用的條件、薪資與盈餘分配各自怎麼課稅,並用同一筆獲利試算「全領薪水、全分盈餘、混合」的稅負差異。還沒決定要開行號還是公司的讀者,可以先看一人公司要開行號還是有限公司的總攻略。
老闆自己的薪水,可以列公司費用嗎?
可以,但有條件。常聽到「老闆薪水不能報費用」,這其實是誤解。依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71條第2款,公司職工薪資經事先決定或約定即可認列;執行業務之股東、董事、監察人的薪資,須經組織章程規定或股東會預先議決,且不論盈虧必須支付,才准予核實認列。一人有限公司的老闆通常同時是股東和董事,因此要留意三件事:
- 事先:在年度開始或發薪前,以章程或股東同意(決議)文件訂好薪資金額,不能年底看獲利再補。
- 固定:不論公司當月賺賠都要照付,不能只在賺錢月份才發。
- 留痕:透過公司帳戶轉帳發放、依法扣繳並申報扣繳憑單。
同一條第3款另規定,獨資、合夥執行業務之合夥人、資本主及經理的薪資,不論盈虧必須支付者也准予核實認列。另外,負責人兼任經理或職員者,依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說明,應按一般職工核定薪資支出。
領薪水和分盈餘,稅怎麼算?
薪水在公司端是費用,可以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;在個人端屬薪資所得,併入綜合所得稅。盈餘分配則是公司先繳營所稅,稅後再分給股東,股東再繳一次綜所稅。以下是115年度(116年5月申報)適用的主要數字:
- 營所稅:稅率20%;課稅所得12萬元以下免徵,12萬元至20萬元之間,稅額不超過超過12萬元部分的半數。
- 綜所稅:每人免稅額10.1萬元、標準扣除額單身13.6萬元(有配偶27.2萬元)、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每人22.7萬元。
- 綜所稅級距(所得淨額):61萬元以下5%;61萬至138萬元12%;138萬至277萬元20%;277萬至519萬元30%;超過519萬元40%。
- 股利二擇一:併入所得課稅,並按股利8.5%計算可抵減稅額(每戶上限8萬元);或按28%單一稅率分開計稅。
- 未分配盈餘:公司當年度盈餘未分配的部分,加徵5%營所稅。
基本生活費方面,114年度每人為21.3萬元;115年度金額尚待財政部公告。以單身、採標準扣除額的人為例,免稅額加標準扣除額已達23.7萬元,超過每人基本生活費,通常不會再產生差額可減除。另外,有限公司分派盈餘前,依《公司法》第112條須先提10%法定盈餘公積(已達資本總額者不在此限)。
試算:公司年賺200萬,全領薪水、全分盈餘、混合差多少?
假設:一人有限公司,負責人單身、無扶養親屬、無其他所得,採標準扣除額,適用115年度數字;公司扣除負責人薪資前的課稅所得為200萬元;負責人健保以最低42,000元投保,一般保費各方案相同故不列入;公司無受僱員工;未考慮勞保及勞退自提。表中金額四捨五入至元。
| 項目 | A 全領薪水 | B 全分盈餘 | C 薪水84萬+分配 | D 薪水84萬+保留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年薪 | 2,000,000 | 0 | 840,000 | 840,000 |
| 營所稅 | 0 | 400,000 | 232,000 | 232,000 |
| 發放股利 | 0 | 1,440,000 | 835,200 | 0 |
| 未分配盈餘稅 | 0 | 0 | 0 | 41,760 |
| 綜所稅(擇優) | 154,100 | 21,660 | 31,652 | 18,800 |
| 股利補充保費 | 0 | 19,750 | 6,988 | 0 |
| 稅費合計 | 154,100 | 441,410 | 270,640 | 292,560 |
| 個人稅後到手 | 1,845,900 | 1,398,590 | 1,636,560 | 821,200 |
| 留在公司 | 0 | 160,000 | 92,800 | 886,240 |
B方案中,股利144萬元採合併計稅:所得淨額120.3萬元,稅額101,660元,扣除可抵減稅額上限8萬元後應納21,660元;若選28%分開計稅要繳403,200元,明顯較高。D方案是把稅後盈餘扣除法定盈餘公積後全部保留,加徵5%。
在這組假設下,全領薪水的稅費最低,因為200萬元的薪水扣除各項扣除額後,最高只落在20%級距,而分盈餘等於先繳20%營所稅、再繳一次個人稅。但這不是標準答案:A方案必須事先約定、不論盈虧照付,如果實際獲利不如預期,公司帳上可能出現虧損卻仍要支付薪水。
賺得更多時,保留盈餘為什麼開始有意義?
同樣的假設、把公司獲利拉高到600萬元:全領薪水的綜所稅為1,265,300元,一部分所得已進入40%級距;若改為年薪300萬元、其餘保留在公司,當年度稅費合計為1,062,100元,但有229.2萬元留在公司。
要注意的是,保留盈餘只是遞延,不是免稅。這筆錢日後分配時仍要課股東的綜所稅,而且公司的錢不能任意挪為私用,否則會變成股東往來問題,詳見公私帳分開與股東往來。保留盈餘適合公司確實需要資金投資或周轉的情形,不宜單純為了少繳稅而長期堆在公司。若另有配偶的高額所得或其他所得合併申報,邊際稅率會更高,最適薪資也會跟著改變。
負責人勞健保、勞退與二代健保補充保費
健保:負責人以雇主身分投保第一類。依健保署115年1月1日起的保費負擔金額表說明,僱用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負責人,除自行舉證申報外應按最高一級申報;自行舉證者最低不得低於平均投保金額42,000元,且不得低於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。雇主應依營利所得申報投保金額,因此把薪水訂得很低,不代表健保費就能跟著降低。
勞保、就保與勞退:依勞工保險條例第8條,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可以自願參加勞保;就業保險以受僱勞工為對象,負責人以雇主身分通常無法參加。勞退部分,實際從事勞動的雇主可在每月工資6%範圍內自願提繳,提繳金額可自當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全數扣除。
二代健保補充保費:股利單次給付達2萬元以上須按2.11%扣取補充保費,但以雇主身分投保者,可先扣除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的部分。依健保署Q&A範例,全年投保可扣除月投保金額乘以12個月。以本文42,000元為例,每年約50.4萬元的股利可先扣除。更多細節可參考公司二代健保補充保費。
會計師提醒:決定老闆薪水前先做這三件事
第一,年初先做全年獲利預估,再用章程或股東同意文件訂出固定月薪,不要年底才倒推補列,否則國稅局可能不認列。
第二,把家庭狀況一起算進去:配偶所得、扶養人數、其他股利或租金收入都會改變邊際稅率,「全領薪水最省」只在所得不高、級距不高時成立。
第三,保留在公司的錢要有營運用途,並保持公私帳分開;需要用錢時,應透過薪資或盈餘分配等正式程序拿出來。
若您正在規劃一人公司的老闆薪資、股利分配或勞健保投保,歡迎與瀚信會計師事務所聯繫,我們可以協助您依實際獲利與家庭狀況試算不同方案,並備妥章程與股東同意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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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
- 財政部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71條
-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《營利事業列報薪資支出之認定標準》
- 財政部《所得稅法》第5條
- 財政部《所得稅法》第15條
- 財政部《所得稅法》第66條之9
- 財政部《公告115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扣除額及課稅級距》
- 財政部賦稅署《公告114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金額》
- 經濟部《公司法》第112條
-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《雇主、自營業主保險費負擔金額表(115.1.1生效)》
- 衛福部中央健康保險署《補充保險費計算公式》
- 勞動部《勞工保險條例》第8條
-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《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》
※ 本文為一般稅務資訊分享,個案仍須依實際情況及適用法令判斷。